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下)

2018年02月09日 15:30  作者:管理员

表2普高招生考生总分计分办法

序号

专业

普高

录取总分计分办法

1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20

高中学考100分+职业素养机试80分+素质特长测评20分=200分

2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3

连锁经营管理

15

4

物流管理

30

5

投资与理财

10

6

国际贸易实务

20

7

移动应用开发

10

8

现代纺织技术

20

9

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

15

10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0

11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

3

高中学考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20分+素质特长测评20分=200分

12

休闲服务与管理

15

13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15

高中学考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80分+素质特长测评20分=200分

1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5

15

服装设计与工艺

10

16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10

17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0

18

纺织服装类(中外合作办学)(时尚传媒,中英合作)(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专业)

10

19

纺织服装类(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专业】

10

合计

258


 

表3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计分办法

序号

专业

单独考试招生

录取总分计分办法

计划

类别

1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机械类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文化素质机试80分+素质特长测试20分=200分

2

连锁经营管理

15

商业类

3

投资与理财

10

财会类

4

国际贸易实务

20

外贸类

5

移动应用开发

10

计算机类

6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

3

时装表演类

7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0

服装类

8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

5

旅游服务类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80分+文化素质机试4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60分+素质特长测试20分=200分

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0

工艺美术类

20

计算机类

10

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20

工艺美术类

5

学前教育类

11

艺术设计

30

工艺美术类

5

建筑类

12

表演艺术(音乐)

45

音乐类

7

学前教育类

13

表演艺术(舞蹈)

18

舞蹈类

7

学前教育类

14

服装设计与工艺

5

服装类

15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5

服装类

16

休闲服务与管理

10

体育类

5

旅游服务类

合计

295



 

   

 

表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分值

学考等第

A

B

C

D

换算分值

100

90

80

70

 

 

 

 

表5素质特长测评项目和分值

序列

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1

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省级一等奖以上

20

限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

(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省级二等奖

15

省级三等奖

10

2

素质特长测评

一类

20

详见我校2018年提前招生特长生测试方案

二类

15

三类

10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采用折算成满分10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经折算后计入录取总成绩。(考生选六门学考科目进行计分,其中语、数、外三门为必选计分科目,另外三门以考生学考最高等第科目计分,学考成绩按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学考成绩=6门科目经换算后的分值相加÷6)

 

四、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按1:3比例确定“备录取考生”。学院一轮录取结束后,不足计划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2、普高招生考生可报考至多两个专业(普高招生考生报考需要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限报一个专业);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专业兼报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专业兼报考生同时被两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则默认以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进行拟录取或备录取。(我校只能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

3、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以素质特长、高中学考成绩、职业素养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则以素质特长、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机试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上成绩仍相同,普高招生考生以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等第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测试中的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报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中韩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舞蹈)、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的(含)70%,低于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某专业招生计划数多于实际报考考生人数的情况时,则该专业按实际报考考生人数85%的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未按章程规定参加相应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优惠政策

为激励优秀学子报考,我校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其学考等第中有2A或1A2B及以上的考生,经本人申请,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

2、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达一级)免学费三年,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订单班除外);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含田径测试成绩达二级)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进校后确保有一次再选择专业的权利(除订单班外)。以上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仅限田径、篮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术、足球、排球项目。

3、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考生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进入国家集训队资格的考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

4、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奖励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六、收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报名费概不退还。

七、监督机制

  1、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2、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按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规定:“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3、考生所在高中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 受限考生(含科类、身体健康要求等各类限制)未正确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作弊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

  5、高职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平”原则。对违反提前招生有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zjff.edu.cn

   学院招生网: http://zs.zjff.edu.cn/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

   招生微信:纺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