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下)

2018年02月09日 15:44  作者:管理员

表 三  专业报考特殊要求

序号

专业

要求

1

服装表演

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

2

酒店管理

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4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设特殊要求

第四条 报考时间

表 四  报考时间

序号

招生流程

时间安排

1

考生网上报名

2018年3月9日—3月30日16:00

2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名单公布

2018年4月2日

3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缴费

2018年4月2日—4月10日

4

网上准考证打印

2018年4月20日—4月21日

5

综合素质测试

2018年4月22日

6

录取时间

以省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第六条 总分

普高招生考生由学业水平测试(满分300分)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两项折算成总分(满分300分);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由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两项折算成总分(满分300分)。总分折算公式见表五。

表五 总分折算公式

序号

考生类别

专   业

公   式

1

普高招生考生

酒店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传播与策划、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投资与理财、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会计、机械设计与制造(阀门设计与制造方向)、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6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2

产品艺术设计、服装表演、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5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

3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鞋类设计与工艺

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5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

第七条 学业水平测试

表 六  普通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科目及折算

考生类别

折算科目

分值

普高招生考生

语文+数学+英语+X1科目+X2科目+X3科目

X1科目、X2科目和X3科目指除语文、数学、英语之外,其他七门科目学考等第赋分最高的任意三门。

每门科目满分50分,总分300分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

总分300分

表 七 普通招生考生学考科目等第赋分折算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A

B

C

D

E

成绩折算(分)

50

40

30

20

0

备注:1.确定入围名单时,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院不予以承认,计为0分。2.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第折算后的平均值,学考成绩P等计10分。

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

以“面试或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有关测试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 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和公示。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以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考生名单。若总分相同时,则按表八规则处理。

表八  各专业总分相同处理规则

考生类别

同分处理规则

普高招生考生

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语文、数学、英语、X1科目、X2科目、X3科目等第折算成绩进行从高到低排序。

单独考试

招生考生

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总分、职业技能考试技能操作成绩、职业技能考试理论知识成绩进行从高到低排序。

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表九 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次范围

专业名称

考生类别

计划数

拟录取

备录取

比例

排名

比例

排名

酒店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100

1:1

1-100

1:1.5

101-250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传播与策划

普高招生考生

40

1:1

1-40

1:1.5

41-1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机械设计与制造(阀门设计与制造方向)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电机与电器技术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投资与理财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产品艺术设计

普高招生考生

40

1:1

1-40

1:1.5

41-100

服装表演

普高招生考生

35

1:1

1-35

1:1.5

36-88

服装与服饰设计

普高招生考生

40

1:1

1-40

1:1.5

41-100

家具设计与制造

普高招生考生

40

1:1

1-40

1:1.5

41-100

鞋类设计与工艺

普高招生考生

50

1:1

1-50

1:1.5

51-125

鞋类设计与工艺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艺术类(工艺美术)

40

1:1

1-40

1:1.5

41-100

国际商务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会计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机械设计与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普高招生考生

45

1:1

1-45

1:1.5

46-113

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低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生的85%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遇小数进位整数,不递补备录考生。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院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或有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在报名阶段发现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7-86680069。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119室

2.招生网:http://zs.wzvtc.cn/zs/,手机微网:http://zs.wzvtc.cn/zszs

3.招生微信号:wzyzsb86680020

4.招生咨询QQ: 2978673117

4.电话咨询:0577-86680020;0577-8668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