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各类高考信息将在本月密集发布,考生和家长一定要特别关注。那么,4月都有哪些高考热点信息需要你关注呢?一起来了解一下,以免错过重要环节哦。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018年浙江农村高考生们注意啦,面向我省29个县(市、区)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正在火热进行中。
3月下旬: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招生高校共95所,目前已有93所高校公布相关简章。
4月中上旬: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请仔细查阅高校招生简章,大部分高校4月10日截止。
4月底前:省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5月底前: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6月7-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按照我省2017年录取办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一段投档完成后进行,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各省陆续公布2018年招生工作规定
教育部已公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各省市也将陆续公布本省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招生工作规定是本省市高考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照顾加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是考生和家长必须了解的政策。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陆续汇总各省市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请小伙伴关注“2018年高考招生政策及照顾政策汇总”专题页面。
2018年高校招生章程公布
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都要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经高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2018年高校招生章程将于4月起陆续公布。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高校的招生章程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章程是考生了解高校招生信息、招生办法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请考生和家长仔细阅读有意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咨询高校招办。
2018年特殊类型学生名单公示
保送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名单、高水平运动队名单、自主招生名单、高校专项计划名单等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目前,201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已经开始公示,其余名单也将陆续公示,请关注。
自主招生初审名单公布
初审名单公布后,高校会根据本校情况,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书打印时间。
在此期间,部分院校(并非所有院校)需要通过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该定义后期会具体说明),只有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才可以打印准考证,参加该校自主招生考试。
自主招生考试
高考过后,考生即需立即奔赴各地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从2016-2017年各校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来看,全国高考于6月8日结束,而众多高校自主招生考试都集中在6月10日-14日,高考过后,几乎没有时间给予考生备考时间。
更多自主招生资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