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

2020年05月14日 16:33  作者:管理员

1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提前招生改革试点,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2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国标 14089,浙江省标 0087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 (大专)

  第五条学校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3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院2020年提前招生计划220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160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6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4报名办法

  第七条报考对象:

  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考生都可申请报考。

  第八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网站:www.geely.edu.cn 按提示进入报名系统。

  (二)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

  (三)有申请素质特长认定加分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将加分项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材料收集邮箱,未在规定时间之内发送的不得加分。

  (四)材料收集邮箱:zsb@geely.edu.cn 电话:0576-85120908

  5时间安排

  第九条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10时-5月31日23时。

  (二)素质特长及获奖佐证材料上传截止:2020年5月31日23时。

  (三)录取进程: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以上时间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6选拔依据与成绩

  第十条普高招生考生成绩构成

  (一)普高招生考生总分构成

  总分=学考折算成绩(150分)+素质特长成绩(15分),总分165分。

  (二)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成绩折算方法

  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最高六门折算。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作为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分值1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

  第十一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构成。

  总分=技能操作成绩(150分)+素质特长成绩(15分),总分165分。

  第十二条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的,若符合多项计分条件的,同类项计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计分,但累计分值最高不超过15分。

  素质特长项目计分表 

  7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每位考生只能被我院一个专业拟录取,按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别分专业依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确定。

  第十五条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高中学考折算后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技术成绩排序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职业技能操作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再次同分时高中阶段获得校内三好生(优秀学生)、校内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刚性执行计划。若某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该专业按报名人数的90%录取(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不设“备录”考生。当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备录”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录”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

  第十八条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8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机构,根据省考试院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本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

  第二十条学校按阳光招生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不断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度,科学设置校考内容,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强化安全考试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省考试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一条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诚信考试制度,对下列情形将予追究,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9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一)校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

  (二)学院网址:www.geely.edu.cn或 www.geelyedu.com

  (三)咨询热线:0576-85120908、0576-85120098

  (四)电子邮箱:zsb@geely.edu.cn

  (五)违纪举报电话:0576-851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