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0年05月14日 16:48  作者:管理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本科)

  2. 招生代码:0059

  3. 学校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4. 邮政编码:322100

  5. 学校网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 办学类型:民办

  7.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8.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学校设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定高职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类别

  学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70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465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35名)。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中机械类、计算机类、建筑类、旅游服务类、财会类、商业类、外贸类、艺术类(工艺美术)、其他类(学前教育、安全防范)等类别考生均可报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女性身高160cm至175cm;体重:【身高(cm)-110】±【身高(cm)-110】×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

  2. 男性身高170cm至185cm;体重:【身高(cm)-105】±【身高(cm)-105】×10%;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

  3. 听力不低于5米,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

  4. 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无口臭,无腋臭;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无纹身。

  5. 无精神病史;无影响功能和身体的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 阳性。

  特别说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学校不安排体检,以考生高考体检结果进行认定。根据民航总局相关规定,就业前将对本人及父母(或直接抚养人)有无刑事犯罪行为进行调查。

  第五章 报 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

  2020年5月11日—5月28日,考生可登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http://tqzs.guangshaxy.com/),点击“在线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凡参加学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的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单独考试招生相应类别考生(中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对应的专业志愿。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8日前下载、填写(或打印)《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同时登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素质特长申请”栏(http://tqzs.guangshaxy.com/danye/28.shtml),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和证明材料(盖章的《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证明)扫描件(照片)上传。并将盖章的《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EMS快递至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件人:韦老师,电话:0579-86668888)。未在规定期限内(截止2020年5月29日,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素质特长申请表的考生,其所上传材料视作无效。

  2. 入围比例及名单确定

  凡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均入围所报考专业。

  入围名单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若延迟详见公告)公布。

  3. 招生考试费

  2020年学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

  4. 考生需准备的资料

  学校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但是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

  (1)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20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5)通过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提交《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复印件)。

  5. 各类提交的报名材料一概不退。

  第六章  综合测评

  报考学校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进行综合测评。

  第六条  测评时间

  2020年5月30日—31日。

  第七条  测评方式

  综合测评包括线上测评和素质特长考查两个部分。

  线上测评环节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专用APP系统提交视频作品;素质特长考查详见本章程第十条。

  第八条  线上测评内容

  报考学校空中乘务专业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线上测评均包括自我介绍、形体展示、语言表达、才艺表演四部分内容(测评大纲另行公告)。

  第九条  测评组织和分值

  测评由考评组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测评总分满分320分,其中线上测评总分满分30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满分20分。

  第十条  素质特长计分

  学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凡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赋分条件之一的,可计一定的素质特长分并计入综合测评总分;同时符合多个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只取最高项;每位考生素质特长项最高赋分分值不超过20分。

  具体赋分项目及分值详见下表:

  注:以上各类证书均以政府主管部门盖章为准。

  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8日前下载、填写(或打印)《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同时登录http://tqzs.guangshaxy.com/danye/28.shtml(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素质特长申请”网址),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和证明材料(盖章的《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身份证、获奖证书或证明)扫描件(照片)上传。并将EMS快递至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收件人:韦老师,电话:0579-86668888)。未在规定期限内(截止2020年5月29日,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素质特长申请表的考生,其所上传材料视作无效。

  素质特长项赋分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集体确认并公示。

  第七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总分计算

  (1)其他专业(除空中乘务专业外)

  ①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录取总分(满分320分)=学业水平分数(折合满分30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满分20分)。

  其中学业水平分数计算方式为:按照各考生有效的学考(共10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技术)不同等第给予相应分值,每门满分3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不同等第分数折算办法如下:

  A等计30分,B等计26分,C等计22分,D等计18分,E等不计分。

  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录取总分(满分320分)=浙江省统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满分30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满分20分)。

  (2)空中乘务专业

  录取总分(满分620分)=学业水平分数(普高招生考生)或浙江省统考职业技能考试(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折合满分300分,折算方式同其他专业)+线上测评成绩(满分300分)+素质特长项赋分(满分20分)。

  (3)特别说明: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浙江省统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名单前,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提供为准(有两次有效操作成绩的就高使用)。

  职业技能考试艺术类、其他类(除汽车专业)、烹饪类等三个已完成全部考试的类别,使用完整成绩。其他类别考生均以浙江省统考技能操作成绩折合成满分300分计算。

  3. 同分规则

  (1)普高招生考生(含艺术、体育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项赋分、综合测评分(限空中乘务专业)、学考等第折合总分、学考单科等第折合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技术顺序)进行排序;还相同时,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靠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综合测评分(限空中乘务专业)、省统考职业技能成绩总分、技能操作及理论知识单科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录取方式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只能被学校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9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两位)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与备录取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其余考生均进入所报考专业的备录取名单。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学校(专业)录取情况。被学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学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学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凡被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三条 工作进程安排

  1. 2020年5月11日—5月28日,有意愿报考的学生登录学校网站“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报名。

  2. 2020年5月11日前,做好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空中乘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大纲、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公布等工作。

  3. 2020年5月29日下午16:00前在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名单(若延迟详见公告)。

  4. 2020年5月23日—24日,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登录线上测评系统进行模拟练习。

  5. 2020年5月30日—31日,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线上测评)。

  6. 2020年6月1日,公示素质特长计分考生赋分项目及名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7. 2020年6月3日,公布空中乘务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8. 2020年6月10日前,公布“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考生名单(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网)。

  9. 录取工作进程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

  第九章  招生监督

  第十四条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参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6669833。

  第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素质测试评分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八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设立情况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 ;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元/年/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700元/年/人。

  学院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学院二等奖学金1200元/年/人;学院三等奖学金800元/年/人。

  第二十一条  在校学习一学期后根据规定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部门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

  招生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79—86668888;0579—86660808。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