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2017年04月16日 16:01  作者:管理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 号)文件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2017 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模式。 

一、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10门,往届生不含自选综合,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取等第高者计为技术成绩)中须7门及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及格等级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B等(往届生P等)及以上。

学校鼓励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报考。如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A等的总数为5门及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报考: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查认可的。②获得毕业中学校长推荐信的;

3.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专业皆以中英文并重,非英语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7年我校在浙江省投放完全依据高考成绩录取招生计划的同时,单独投放“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预计95名,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代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学校实施大类招生,按照试验班大类进行录取。学生入学后,首年修读所在学院的基础及通识课程,第二学年在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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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登录学校2017年本科招生“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一寸彩色证件照。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须完成的内容还包括:上传报名材料,确认报送信息无误后在线支付入学评核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入学测试申请表,以便在参加入学测试时备查。其中上传报名的材料包括: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证明(注明每科满分是多少,并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复印到同一张A4 纸上);

(4)本人撰写的中英文各500字的个人陈述材料(须考生签字确认);

(5)中学校长推荐信 (须加盖学校公章,非必须);

(6)高中阶段参加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非必须)。

入学测试评核费为人民币200 元整,在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在线支付。未缴交评核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资料审核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无须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各种证明的纸质材料。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上传材料内容必须清晰有效。考生及中学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申请资格;已经获得面试资格的,将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17年6月10日后,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参加综合评价入学测试资格,查看测试的时间、地点。获得参加入学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会在学校网站公布。

2.入学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6 月中旬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综合评价入学测试,强调对学生中英文表达能力和综合理解分析能力的考察。

3.入围名单公示:入学测试结束后,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入围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查询入围名单及入学测试成绩。

4.志愿填报: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围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五个院校志愿中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

五、录取方法

1.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入学测试且入围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考,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及以上。

2.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绩、入学测试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60%)+入学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0%)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考生高考分数的60%比例计算;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入学测试的实际成绩计算;考生高中阶段的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考生实际等级计算,每个A计7.5分,每出现一个B减2分,每出现一个C减4分, 每出现一个D减7.5分,以此类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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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 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 85%以内。 

六、注意事项

1.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劳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策性加分:符合浙江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学校予以认可。

3.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2017-2018 学年学费:人民币九万五千元

2017-2018 学年住宿费:人民币一千二百元

八、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详见学校《2017 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和《2017 年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博文奖学金实施办法》。 

九、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招生委员会:(0755)8427 3388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 2001 号道远楼 322 室 

邮政编码:518172